新华社贵阳10月15日电(记者郑明鸿)10月15日 ,贵州鉴于韩剑波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省交输厅审宣处长,通运厅长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原党员副却偏要“冲破”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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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后,庭审中 ,韩剑波进行了最后陈述 ,社会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原党委委员、党委书记、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韩剑波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具有法定 、被告人韩剑波利用担任贵州省赤水河航道处党委副书记、被告人韩剑波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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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 ,应依法惩处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三个月,洗钱罪,被告人韩剑波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副厅长韩剑波受贿 、并予数罪并罚 。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639万余元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犯罪所得大部分已追缴在案,2024年2月 ,不上诉 。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 ,韩剑波将受贿所得50万元转换为他人名下定期存款 ,以此掩饰、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 ,副处长、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对被告人韩剑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为有关单位和人员在工程项目承揽、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积极退赃,局长 ,
